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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t Samakkhitham 的规定

关于僧人和沙弥的照顾和治理

进入的人是saddhivārika 和antevasika。

为 Samakkhitham 寺的僧伽提供顺利有效的管理,保持治理有序,根据 2515 年僧伽法第 37 条经 253 年修订,Wat Samakkhitham 的 5 位住持为寺庙和宗教的未来做出了有利的贡献。因此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

总章

第 1 条 本规定称为 Wat Samakkhitham, B.E. 25.. 的规定和习俗。

第 2 条 本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第 3 条 废止其他法规和习俗。 与这些规则和传统相冲突的部分。

治理

第 5 条 Wat Samakkhitham 内部的治理应通过团结实现,遵守纪律、法律、道德、文化、僧法、僧团最高理事会的法令和规定。方丈担任执行主席,助理方丈担任执行委员会,寺庙秘书长担任委员会成员和秘书。

接受受戒者

第 5 节 寺庙必须将受戒者的名字提交给警察局,首先检查其历史记录,并需提供疾病检查证明。

第 6 条 受戒者不得超过规定年龄,并必须签署确认任命的合同文件。

第 7 条 受戒者打算留下来必须学习佛法或巴利文。

接待比丘和沙弥

第 8 条 接待比丘、沙弥隶属于 Samakkhitham 寺。

8.1 接待者不得残疾或丧失行为能力,也不得患有令人厌恶的疾病。

8.2 接待者必须有能力按照佛法和戒律行事。

8.3 接待者不得因令人反感的事项受到判决或处罚,以免给寺庙和宗教带来耻辱。

8.4 接待者必须提供房屋登记复印件,并拥有正确发行的上网本。

8.5 接待者必须持有导师颁发的证书,或者由方丈或存款的家长颁发。

8.6 接待者必须打算学习《Pariyatthamma》的佛法部分和巴利语部分。

实践

第 9 条 下午3点30分和晚祷下午1点30分必须按照指定的标准进行祈祷。

第 10 条 每半个月下午4点30分修波提木卡是每个僧侣的重要日常活动。如果有任何需要通知官员的活动,请及时通知。

第 11 条 沙弥应受三般罗含及沙弥戒,然后方可念诵波提木卡。

第 12 条 在佛教重要节日、万佛节、维萨佛节、热海佛节、阿萨那佛节举行法会,以及其他重要日子,僧人和沙弥应共同努力开展各种活动。

衣服

第 13 条 必须按照僧团规定整齐、整洁地着装。

13.1 在诵经、行僧业时穿袈裟。

13.2 不是宗教仪式或仪式时,用卷起的葫芦遮住肩膀。

13.3 在布施、发出请柬及寺外活动时,将葫芦卷绕在左臂上(龙毯)。

实践建设

第 14 条 无论去往何处,都必须通知方丈、官员或授权人。

第 15 条 当有访客来要求休息时,请通知官员,并通知相关文件。访客最多可停留三天,无需支付施舍,费用由中心承担。

设施

第 16 条 持有住处的比丘和沙弥必须注意保持其清洁,不得添加或装饰任何已有的东西,并且不得对他人造成噪音。

处以罚款

第 17 条 违反或有损于佛法及戒律的比丘和沙弥,根据僧团的命令、决议、公告,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,包括警告、假释、从寺庙中驱逐或取消性行为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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